茅台集团拟通过单一来源的形式采购微酒品牌宣传合作项目,根据国家相关规定,现将该项目所需采购的服务进行采购前公示。
一、采购范围及说明
本项目主要采购微酒品牌宣传合作项目,包含但不限于"微酒"微信公众号文章推广、广告等。
二、拟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
根据北京微酒世纪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出具的证明,该公司独家进行"微酒"微信公众号内容运营及广告等事项,未授权其他公司运营。(详见附件)。
三、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、地址
供应商名称:北京微酒世纪文化传媒有限公司
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39号2层B单元211
四、公示期限
本次公示自发布之日起开始,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。
在公示期间,任何供应商、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公示有异议的,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。
五、联系方式
采购人:贵州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
地 址: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
联系人:胡先生
联系电话:0851-22387646
电子邮箱:mtqychk@163.com
附件:微酒单一来源说明文件